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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西安:优化资质审核加快资质换领工作

时间:2024-11-07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按照政务服务“两个免于提交”、“容缺+承诺”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备案)工作,压减办理时限,加快推进企业资质换领延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西安:优化资质审核加快资质换领工作

      一、简化申请资料
      (一)办理新申请业务时,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人员身份证件和社保证明资料免于提交;在办理增项业务时,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人员身份证件和社保证明资料免于提交,涉及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资料需正常提交。
      (二)企业在申请资质换领、延续业务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人员身份证件和社保证明资料免于提交;在承诺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情况下,职称人员及技术工人等人员资料免于提交,涉及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资料需正常提交。
      (三)企业在申请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劳务不分等级)备案时,在承诺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情况下,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人员资料免于提交,涉及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资料需正常提交。
      (四)企业在申请资质变更时,资质证书免于提交。
      (五)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申请新办、延续等业务时,如技术装备采用以租代购、与承运单位合作方式的,应上传租赁合同、合作协议(合同等)及其装备购置发票等资料。
      二、压减办理时限
      专业承包资质、专业作业资质(劳务不分等级)备案的新办、增项、换领和延续业务,承诺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三、规范企业承诺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企业按照申请的业务提交法人承诺书(见附件),2024年7月15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所列法人承诺书模板废止。
      四、依规自查自纠
      企业在申请新申请、增项、换领、延续和变更等业务前,应当按照2024年10月12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完成“挂证”自查自纠,并在申请业务时在“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栏上传《西安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表》。
      五、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提供虚假承诺的企业,将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企业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持续抓好教育培训,强化日常管理,规范企业行为,确保全员持证上岗。
      三是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相关资质业务,不能承揽新的建设工程;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规进行处理。
      四是请资质有效期在2024年底前的企业高度重视,加快推进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防止过期后资质证书被系统自动注销。
此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7月15日《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
      西咸新区参照执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