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全国
广东
广西
云南
湖北
江苏
四川
陕西
海南
河南
贵州
西藏
江西
山东
您好,欢迎访问资质助手!
联系客服
首页
资质办理
股权转让
成功案例
新闻资讯
关于我们
位置:
首页
>新闻标签
5月1日起,郑州申报企业资质人员社保未实缴不予通过
2024-05-11
因我省对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根据情况变化,经研究决定,企业于2024年5月1日以后在我局申报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人员社保未实缴到位的不予通过。
苏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
2024-05-10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和《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4〕108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云南2024年第7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
2024-05-0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第7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
吉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集中延续和换证结果
2024-05-08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设〔2023〕20号)要求,我厅核发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申请资质延续或换证。
广西使用监管平台开展建筑资质动态核查
2024-05-07
我厅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使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平台)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住建部2024年度第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
2024-05-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4年度第四批)予以公布。
内蒙古:建筑资质证书换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24-05-06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近期我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开展情况,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激发市场活力,现就我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房建资质证怎么办理?5分钟新手也能看懂!
2024-04-30
房建资质证是企业承接房屋建设工程必备的资质证书,也是工程项目承接范围最广、最受建筑行业追捧的资质证书。不过与其他资质相比,房建资质证书的办理标准更高,过审难度自然更大,为了帮助大家更快承接工程,今天咕咕狗教大家如何办理房建资质证。
河北:建立资质异常预警制度加强动态核查
2024-04-30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以下简称建市规3号文),经研究,决定建立资质异常预警制度,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住建部2024年第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024-0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延续、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1年有效期的单位名单(2024年度第四批)予以公布。
江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功能上线运行
2024-04-29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功能模块定于2024年4月29日上线运行,现将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河北启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新版电子证书
2024-04-26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资格电子证书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北: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
2024-04-25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延续等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建部4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
2024-04-22
现将近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住建部4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
2024-04-22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首页
上页
9
10
11
12
13
14
15
下页
尾页